今日精选
APR. 2024
商场如战场,兵家有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反映到商场上,对于企业而言,就是要做到品牌布局未动,商标申请先行。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已经在国内开始了商标布局;但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具有商标出海的需求。由于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要怎么才能使手里的商标能够出海并取得保护呢?
目前,商标出海主要通过两种渠道,即基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单一国家申请和基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于1883年在巴黎签订。该公约确立了“国民待遇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在工业产权保护方面,公约的各成员国都必须在法律上给予其他成员国国民与其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中国已于1985年成为该公约成员国。 因此,中国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独立申请或委托代理的方式,直接在某一特定的国家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即单一国家申请。这种申请方式的特点是:这相当于在外国以同等的身份和地位申请一个新的商标权利,商标注册申请仅在该国进行审查,并仅在该国受到法律保护。 单一国家申请的优势在于,一旦商标注册成功,该国会下发商标注册证,确保商标权利在该国不被侵犯。商标的使用、授权、变更、维护等与当地公民并无二致。同时,因为该申请是取得独立的商标专用权,其权利不受本国商标权利状态的变化而产生变化。 单一国家申请的劣势在于,不同国家的商标法及其执行的商标注册程序可能存在差异。例如,一些国家遵循“使用在先”原则,而另一些国家则采用“注册在先”原则。此外,各国商标注册所需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可能从一年左右到五至六年不等。再者,各个国家的商标有效期、费用和使用要求也各不相同。同时,考虑到语言问题,单一国家申请需要使用当地语言,这也是一个挑战。 因此,在进行单一国家申请时,需要根据具体的国家确定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然而,当需要向多个国家同时申请商标权利时,单一国家申请的不足便凸显了出来。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管理,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其所在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转递该组织提出申请,把在本国注册和/或申请中的商标扩大保护至该缔约方。
相对于单独去国外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具有单个申请覆盖范围广、申请手续方便快捷、费用相对低廉的优点。截至2023年5月,马德里联盟共有114个缔约方。中国、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瑞士等世界主要经济体都是马德里联盟成员。
1、手续简便。申请手续简便是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重要优势,商标申请人仅需使用一种语言,在国内向主管机关提交一份申请书,缴纳一次费用,即可指定多个缔约国申请保护。相较之下,单一国家申请需要在各个国家以当地语言分别发起商标申请,分别缴纳各自费用。 2、时效有保障。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保护大概需要2年的时间,更具可预测性。相较之下,部分国家的商标审查周期可能3-6年不等,不可确定。 3、费用相对低廉。相较于对于在海外多个国家或地区办理商标保护申请的商标申请人而言,采用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方式申请商标保护仅需缴纳一次费用,而采用单一国家注册的方式则需向不同国家逐一缴纳申请商标注册的费用。由此可见,申请的国家越多,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价格优势越明显。 具体收费的标准不是固定的,国际局将根据汇率的变化或者应单独收费国因国内收费标准变化的要求及时将各国新的单独收费标准通知各成员国。(请登录www.wipo.int进行查询) 4、方便后续管理。对于在海外多个国家或地区办理商标保护申请的商标申请人而言,可直接通过WIPO办理多个缔约方的转让、续展、注销申请,通过一次变更即可将名称/地址的变更扩展至所有缔约方。可见,相比于单一途径申请的商标,马德里国际商标的后续管理更便捷。 1、成员国覆盖面存在缺口。相较于巴黎公约的成员国,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在数量上仍有欠缺,尤其是一些东南亚、非洲国家仍在该体系之外。因此,商标申请人如计划在这些国家取得商标保护,通过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途径仍无法实现,必须依靠单一国家申请进行弥补。 2、以原属国注册为前提。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必须以在原属国已申请或已注册的商标为基础商标,向WIPO提起申请。换言之,马德里商标注册必须以国内商标注册或者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为基础。相比之下,大多单一国家注册则没有以上限制,无论是否具有本国申请或注册都可以提交海外申请。 3、“中心打击”原则。“中心打击”原则是指,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商标,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无论何种原因,如果国内的商标申请没有被核准,或者国内的商标注册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其效力将及于所有指定缔约方,该商标将不能再享有国际注册给予的保护。 由此可见,如果发生了“中心打击”的情形,商标申请人的损失将是巨大的,如果无法保证基础注册权利的稳固,后续补救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将远远大于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本身。实践中,这一原则隐含的风险也成了众多具有国际商标注册需求申请人的心理障碍。相较而言,由于单一国家申请的各申请之间相互独立,就不存在这方面问题。 4、部分国家不会单独下发注册证书。根据协定和议定书的相关规定,在国际注册进入指定缔约方审查阶段后,12或18个月内WIPO没有收到指定缔约方的驳回通知书的,指定该缔约方的申请视为核准注册。对于该类默认核准注册的申请,目前只有少部分国家单独发出注册证书或证明,大部分国家不另行通知。因此,如在这些国家行使商标注册权利,需要向指定缔约方申请注册证明文件。 一、注册基础 申请人必须先在原属国商标主管机关进行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方可提起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就中国企业而言,申请人必须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取得《商标注册证书》或者《商标受理通知书》,方能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 二、注册范围 提交申请注册的国际商标商品范围不得超出基础申请/注册的范围,且国际商标必须与基础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类型、颜色完全一致。 三、办理周期 自商标申请人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之日起约6个月内,若无需要补正事项,WIPO国际局将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自该证明上载明的国际注册日起的12-18个月内,如果被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没有向WIPO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或延长审查期通知,则该商标将在指定缔约方自动得到保护。 四、有效期 国际注册有效期为10年,自国际注册日起计算。 五、商标续展 在有效期届满之前6个月,WIPO国际局将非正式地通知商标注册人有关续展事宜(包括有效期届满日期),商标注册人可直接向WIPO提出续展申请。如果商标注册人未能在有效期届满日前申请续展,WIPO国际局会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在宽展期内仍未申请续展的,WIPO国际局将注销该国际注册。在上述期限内申请的,商标国际注册有效期得以续展10年。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任一备案机构办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所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名单都公布在国家商标局官网“商标代理”一栏中。 2、自行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申请 商标申请人也可以自行向国家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并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材料→通过网上申请或纸件申请向国家商标局国际注册处递交申请→根据《商标国际注册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领取国际注册证。 通过网上申请或纸件申请递交国际注册申请→根据《商标国际注册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领取国际注册证。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件之后,登记收文日期,编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收费通知单》。 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收到《收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有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款项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申请人或代理人逾期未缴纳规费,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国际注册证》由国际局通过电子邮件直接下发给申请人指定的代理机构或申请人(如未指定代理机构)。
关注“海涵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及时获取实时专业的法律资讯信息
以及对外公开培训课程
课程报名以及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