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aihanlaw.com/data/upload/202105/20210522101955_753.jpg

企业法讯

The Laster Infoemation

首页 > 企业法讯 > 新法速递

新法速递 | 国庆长假开启,10月新法不缺席,一起来学习!

作者:劳动人事事务部

640.gif

image.png

今日精选

OCT . 2022

1.《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2.《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

3.《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4.《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5.《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


6.《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


7.《商务部关于印发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关注每月新法的诞生尤为重要。接下来请大家跟着海涵的脚步,一同来看看10月有哪些对企业影响重大的新法新规吧!




01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image.png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央企建设,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制定通过《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8章,42条),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重点如下:


01
强化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办法》延续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立法目的,在开篇便提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与《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中“为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央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立法目的相比,新出台的《办法》在立法层面体现了更高的政治站位。

02
落实领导责任,完善第一责任人制度


《办法》延续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明确了“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该规定与《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符合,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总裁、院长、局长、主任)在合规管理中的领导作用,有利于合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03
设置首席合规官,确立其法律地位


《办法》保留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提出设立首席合规官,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并进一步强调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这一补充更加贴合企业实际情况。


同时,《办法》比《征求意见稿》在职权设置上更进一步,明确赋予了首席合规官实权,要求首席合规官在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中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


上述规定将首席合规官作为企业合规管理的关键人物,要求其全面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从而确保其合规管理职责履行到位。

04
明确合规管理员定位,更具有实操性


合规管理员是合规管理组织机构向部门内部延伸的触手,明确合规管理员的定位,对部门开展合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指引》未要求设置合规管理员,而《征求意见稿》虽然提出了合规管理员的概念,但只要求业务部门设置合规管理员,同时要求合规管理员由部门或处室负责人兼任。


本次《办法》对合规管理员的定位进行了重塑:一方面,要求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均设置合规管理员;另一方面,明确提出合规管理员由业务骨干担任。《办法》规定更具有实操性,更有利于企业贯彻落实。

05
构建合规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分级分类的构建逻辑


《指引》仅提出了合规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领域、环节和人员,但对于合规管理制度框架并未进行系统规定。


在实践中,制度体系的搭建往往是企业开展合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有利于企业构建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职责、固化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从而帮助企业在面临潜在合规风险或紧急合规事件时做出及时响应。


《办法》与《征求意见稿》均将制度建设作为单独章节予以重点规定,明确提出中央企业应当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并明确了制度体系的构建逻辑。

06
合规审查机制嵌入流程,形成审查闭环


合规审查是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也是纸面制度与实际经营管理行为的重要连接点。

《指引》仅规定了合规审查的对象以及“未经合规审查不得实施”的基本原则,《办法》在《指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合规审查机制,明确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首席合规官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查并签字;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规则;定期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
07
完善监督与问责机制,保障合规管理有效落实


在监督与问责方面,《指引》仅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尝试细化合规举报、违规追责相关规定。


《办法》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结合中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监督与问责机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一方面,明确提出中央企业应当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或者信箱,但并未要求对外公布首席合规官及职责、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并在保障举报人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另一方面,明确提出中央企业应当建立所属单位经营管理和员工履职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将《征求意见稿》建立个人违规行为记录的范围扩展至所属单位和员工,将违规追责与考核机制联通,从而保障合规管理的落实。

08
强调信息化建设,以技术手段辅助合规管理


信息化建设是优化合规管理流程,实现合规管理数据共享的重要工具。《指引》对信息化建设也仅做了原则性规定,《征求意见稿》在《指引》基础上明确了合规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设置、业务流程全面梳理与合规要求嵌入以及合规风险动态监测的要求。



02

《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

image.png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提高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管理水平,商务部修订了《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0月20日起施行。重点如下:



一、商务部负责全国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履行职责 


商务部负责全国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第一,制定、编制全国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制度和规划;


第二,依法负责商务领域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以及对商务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指导地方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


第四,依法组建、管理商务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第五,统筹商务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


第六,负责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image.png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的履行职责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在商务部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第一,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标准化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组织、指导商务领域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和推广;


第三,协助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单位承担的商务领域标准的起草工作。 


三、商务领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商务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履行职责 


商务领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商务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第一,提出本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政策和措施建议;


第二,编制本专业领域标准体系;


第三,提出制修订标准项目建议;


第四,开展标准起草、技术审查、复审及标准外文版的翻译和审查等有关具体工作;


第五,承担本专业领域行业标准有关具体技术内容的咨询答复工作。 


四、标准的制定 


《办法》主要规定了行业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发布、公开等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


五、标准的组织实施 


《办法》主要规定了商务领域行业标准的宣传推广、反馈评估、复审等相关工作要求。  


image.png



03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image.png


为了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修订《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5章,42条),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重点如下:


一、明确了动物诊疗机构的类型


本次修订明确了动物诊疗机构的3种类型,即动物诊所、动物医院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并分类设置了准入许可条件。


二、动物诊疗机构需要满足的条件


所有动物诊疗机构都要满足9项基本条件。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动物诊所还应当配备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并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动物医院还应当配备三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具有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以及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


三、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从事机构范围


《办法》还明确规定,除动物医院外,其他动物诊疗机构不得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


image.png


四、明确动物诊疗活动范围


《办法》明确规定了动物诊疗活动范围,包括动物的健康检查、采样、剖检、配药、给药、针灸、手术、填写诊断书和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等。


五、探索信息化管理和互联网诊疗新模式


《办法》规定,要建立健全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推行许可网上办理,优化办事流程,并提出动物诊疗机构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动物诊疗活动。


六、规范病历、处方管理


《办法》进一步规范病历、处方管理。增加了病历类型、内容以及处方格式、保存等要求。


image.png



04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image.png


为了维护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合法权益,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加强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队伍建设,保障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修订《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6章,37条),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重点如下:



01

调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调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将农业农村部制定的报考专业目录引入新《办法》,便于查询所学专业能否报考,同时将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十年以上的乡村兽医纳入报考范围。 


02

明确考试类别和科目


明确考试类别和科目,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大类,每一类别又包含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门考试科目。


03

明确备案条件


执业兽医备案需要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在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乡村兽医备案要具备3个条件之一即可,第一个是学历,取得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水产养殖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第二个是职业资格,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第三个是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满五年。从这里可以看出,此次修改,实际上打通了一个从村级防疫员到乡村兽医,再到执业兽医的上升通道。


04

明确备案程序


申请执业兽医备案,要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信息表、身份证明和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等材料。申请乡村兽医备案,要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信息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等级证书等材料。


05

允许多点执业


为了充分利用和盘活执业兽医资源,办法规定,执业兽医可以在同一县域备案多家执业的动物诊疗机构;在不同县域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分别向动物诊疗机构所在地备案机关备案。


另外,办法还扩大了乡村兽医从业范围,可以在备案机关所在县域的乡村从业。还需要说明的是,动物饲养场、实验动物饲育单位、兽药生产企业、动物园等单位的执业兽医,可凭聘用合同备案,但只能在本单位服务,不得对外开展动物诊疗活动。


image.png



05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

image.png


为了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重点如下:

一、围绕重点环节,着力解决问题

《规定》立足当前实际,紧盯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推送频次过多过滥、推送信息内容比例不合理、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等问题。

二、明确相关定义

《规定》明确,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是指通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网站等,以弹出消息窗口形式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送服务;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三、对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的要求

《规定》提出,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四、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

《规定》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五、九个方面

《规定》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优化推送内容生态、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管理、规范新闻信息推送、科学设定推送内容占比、健全推送内容审核流程、强化用户权益保障、合理算法设置、规范广告推送、杜绝恶意引流等九个方面具体要求。


image.png


06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

image.png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优化银行业市场准入工作程序,银保监会决定对《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行政许可规章进行修改,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重点如下:



01

《决定》对银行机构高管任职资格审批事项的修订


为深化“放管服”要求,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决定》进一步缩小任职资格核准范围,取消中资商业银行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中资商业银行管理型支行行长、专营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农村中小银行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规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改为报告制。


下一步,监管部门将着力加强对机构选人用人情况、相关人员履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质效。


02

强调公益性质严控资本逐利


一是取消募集发行非资本类债券的行政许可,改为应在非资本类债券募集发行后10日内向银保监会或所在地省级派出机构报告。

二是明确了资本类债券储架发行机制,相关机构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具体工具品种、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机构应于批准后的24个月内完成发行。 


03

《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


《决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银行机构、银行从业人员、专家学者等主要围绕高管任职审批范围和条件、资本类债券储架发行机制等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银保监会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其中符合监管实际,有利于提升行政许可规范性、科学性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采纳,对《决定》内容作了修改完善。


对于修改高管任职条件、明确负面情形影响期限等建议,银保监会将充分考虑与其他监管规定的协调,进一步研究论证,在下一步工作中适时研究完善相关规定。 

image.png



07

《商务部关于印发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image.png


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进一步促进贸易畅通。提升港口集疏运和境内运输效率,确保进出口货物快转快运。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持续清理口岸不合理收费,加强对港内及港外堆场等海运口岸收费主体监管。加强对外贸企业的通关便利化服务保障,进一步提升货物通关效率,实现到港货物快进快出。


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提升深圳香港陆路运输通行能力和效率,最大程度满足企业陆路运输需求,自2022年9月27日起发布,重点如下:


一、保生产保履约,支持优势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各地方强化外贸企业防疫、用能、用工、物流等各方面保障,必要时全力予以支持,确保外贸订单及时履约交付。(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结合有关国家做法和我国实际市场需求,研究优化中长期险承保条件,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商务部、财政部、银保监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统筹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把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快用到位。(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image.png


二、积极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抓订单


各地方积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支持企业参加本地区、其他地区或贸促机构、会展企业举办的各类境外自办展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境外自办展会规模。


各地方加强指导,支持企业提升境外代参展人员服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持续提升代参展成效。对外贸企业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出国出境进行参展、商洽等商务活动的,各地方外事、商务主管部门和移民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移民局、中国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image.png


三、办好第13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线上展


扩大参展企业范围,除实体展的2.5万家参展企业外,支持所有符合参展资格标准的企业自愿申请参展。延长线上展示时间,将展期由10天延至5个月。加强招商引流,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宣传推荐,进一步提高采购商注册观展数量。优化平台功能,便利供采对接,提高成交实效。(商务部负责)


四、发挥外贸创新平台作用


抓紧新设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商务部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新增一批可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于2022年稳外贸工作表现突出、对全国外贸增长贡献较大的省(区、市),在后续增设外贸创新平台试点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新增展位数量安排中予以适当倾斜。(商务部牵头)


image.png


五、进一步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的作用


出台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年内启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进一步带动社会资本,并统筹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共同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对海外仓建设和运营的支持力度。优化海关备案流程,加强中欧班列运输组织,支持海外仓出口货物运输。(商务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银保监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政策。(财政部牵头,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image.png


六、进一步促进贸易畅通


提升港口集疏运和境内运输效率,确保进出口货物快转快运。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持续清理口岸不合理收费,加强对港内及港外堆场等海运口岸收费主体监管。(各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印发口岸外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推介口岸提质增效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各口岸和地方互学互鉴,督促货主企业及其代理尽快提离货物,降低货物通关成本。各口岸要保障出口方向畅通。(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铁路局、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对外贸企业的通关便利化服务保障,进一步提升货物通关效率,实现到港货物快进快出。(商务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提升深圳香港陆路运输通行能力和效率,最大程度满足企业陆路运输需求。(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牵头,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image.png

最近浏览:

相关产品

相关新闻

TO TOP

深圳龙岗区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深圳法律咨询

关注“海涵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及时获取实时专业的法律资讯信息

以及对外公开培训课程

深圳龙岗区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深圳法律咨询

课程报名以及业务咨询

粤ICP备17047365号    Powered by祥云平台    技术支持:华企网络  Copyight    海涵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企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