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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讯 | 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这些公司印章应该怎么用?

作者:商事交易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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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 2022

  • 公司印章作为公司身份和权利的证明,是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公司印章种类繁多,如有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不同印章并没有法律效力高低的区别,但不同印章的使用范围不同,若未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可能导致盖章的效力存在瑕疵。那么这些印章的使用范围是怎样的,在使用中会存在哪些风险?一起来看看吧!



01

公司印章知多少



常见的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发票专用章等。


① 公章。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是公司权利的象征。在公司民事法律活动中,判断一个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一个重要审核标准就是审查是否盖有公司的公章。如无特别的规定,公章可代表公司的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和其他文件,具有极大的法律效力。


② 合同专用章。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公司,公司需承受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


③ 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公司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④ 法定代表人章。法定代表人章是法定代表人进行亲笔签字的替代物,主要用于企业事务。


⑤ 发票专用章。公司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在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



02

印章管理不规范的风险



① 超越印章使用范围签订合同的效力认定。


对于超越印章使用范围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对企业是否具有约束力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具体应当结合案件事实进行综合分析,在公司建立有完善的用章制度且明显超越印章使用范围的情况下,公司能够有效举证证明签订合同并非其意思表示,该合同不应对公司产生约束力;但如公司在印章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且无法举证证明印章系他人私自使用的,即使该印章超越了使用范围,但基于善意第三人的合理信赖,交易合同仍可能被认定为对公司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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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于合同的效力还应当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如公司在明知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且未提出任何异议的情况下,则视为公司对此进行了追认,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② 公司拥有多枚同类印章时,使用的印章与备案印章不一致情况下合同效力认定。


司法实践中,当公司同时拥有私刻印章和备案印章,且都曾使用过时,交易方难以识别本次交易所使用的印章是否为公司正在使用或者经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此种情况下公司不得否定交易所使用的印章对其具有约束力,或者公司不能仅以合同上加盖的印章与备案的公章不一致为由,主张合同对其不产生约束力。


交易中,交易方并不负有审查签署合同所使用的印章真实与否的义务,在有证据证明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曾使用过签订本合同所使用的印章时,即使该印章为伪造的印章,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时,公司也不能主张该印章为伪造而否定协议效力或不受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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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印章被盗、遗失、私刻或者被擅自使用,若公司存在过错时,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公司印章是公司的人格载体,交易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印章,在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便推定为公司具有为本行为的意思表示,在公司公章遗失、被盗或者被私刻以及他人私自使用时,而未及时采取有效手段如登报公示、通知合作方、报案等手段时,公司存在被认定为对公章管理不规范,存在过错而需承担的一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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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印章合规管理



因公司印章产生的法律纠纷,究其根本还是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海涵律师建议公司应当建立合规的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事前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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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公司应当就各类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制定具体制度,明确印章管理及审批流程,并明确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处罚及赔偿责任,对印章保管人、审批人及使用人进行约束。


② 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所有使用公司印章的情况都需要进行登记并经审批,盖章后的原件应由专人进行保管。


③ 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特别审批流程。


④ 如公司印章被私刻、盗窃或丢失的,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书面通知有关第三方或登报公示。

相关法规 丨 Regula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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